退休后,时间充裕,有时间了解果农在生产实践中的各种问题,特别是生产中中品种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果农沟通中,果农也认识到发展优质果品对提高果品产量、改善果品质量、提高果品的商品价值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进而直接影响到农民的生活水平。老的、传统的栽培品种逐渐被新品种取代。但是,在果树新品种推广中存在很多问题,制约着果树的发展,综合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1、存在问题:在生产中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因素。
1.1 盲目选用新品种:有些果农一味追求新、奇、特,选用栽培品种时带有很强的盲从性。如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风靡一时的早熟桃新品种“垛字一号”;经过三到五年的栽培之后,并不像广告宣传的那样优秀,逐渐淡出市场。但是在1998至1999年,又有多家媒体报道早熟桃新品种“金春红”实际上就是“垛字一号”,果农不去现场考察,盲目重复引进。部分媒体不负责任的广告宣传,引导农民上当。
1.2 缺乏品种区划依据:各品种由于基因的差异,所以各品种适宜栽培环境条件也不一样,通过品种区域试验可以确定该品种的最适宜区域,次适宜区与不适宜区。优良品种只有在最适宜区栽培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该品种的优良性状。相反,即使是优良品种栽在不适宜区优良性状也难以表现出来,经济效益低,甚至会造成严重损失。在这方面我们有着非常深刻的教训。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市不少乡镇从山东引进“中华寿桃”,而“中华寿桃”的生长发育期需要200天,我们当地的无霜期当时只有173天,但是个别行政领导不顾客观实际,不听从技术人员的意见,强行引进了“中华寿桃”。栽培面积达6000多亩,栽植当年保存率不足5%,劳民伤财。这是典型的优良品种栽在不适宜区优良性状不能表现出来的例子。
1.3 盲目追求新品种:我国各种果树新品种不断推陈出新、层出不穷。果树新品种不间断地刊登在有关期刊广告中,这虽然扩大了新品种的知名度。但是,苗木生产商夸大宣传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误认为品种越新越好,以至造成了新品种泛滥成灾,频繁更新果园新品种的怪事。如:迁安镇某果园在一些所谓专家和当地一些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将已经进入盛果期的黄元帅改接为“红富士”;两年后又改接成了“胜利”;过了三年又把胜利改接成了“北海道9号”;后来不知听什么人讲“早捷”好。致使该果园十一年没有任何收入,却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不得不在2007年全部毁掉。
1.4 品种单一:我市推广的果树品种中,苹果只红富士系、元帅系品种;桃还是以久保系为主;板栗主要是当地选育的品种,以燕山早丰、大阪红为主。有一些比较看好的品种,苹果如燕山红、胜利,桃“大观一号”等未被充分利用。
1.5 授粉树配置不合理:主要表现在花期不一致、授粉树比例不合理、主栽树种与授粉树的花粉亲和力差。
1.6品种非常混杂:由于新品种苗木售价高,销路好,再加上有关部门疏于管理,一些苗木生产者、贩卖商趁机出售假冒新品种苗木,造成果园的品种多而杂,良莠不齐,果农蒙受重大损失。如1997年赵店子镇申刘庄村建了上千亩沙地梨果园,当时是赵店子镇政府的重点工程,仅苗款就花掉村里30多万元,可等到结果一看,品种有十几个什么雪花梨、早酥梨、白梨等五花八门,甚至有没有嫁接的杜梨。迁安镇毛洼村1998年建一500亩的桃园,主栽品种是媒体宣传的号称当时最好的天王桃,结果后发现各个不同品系的桃品种四十几个,除了毛桃外,仅油桃品种就七个;什么大久保、春蕾、春雪、早立春、重阳红、硕红、安农水蜜等,哪里是桃园,简直就是品种资源圃。
1.7 行政干预过多:当地某些领导为了所谓的政绩,不顾客观实际,强制部分乡镇、村里按照他们指定的品种栽培。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各级领导非常重视政绩,对上级奴颜婢膝、对下级蛮横无理。他们只为自己的政绩与仕途负责,根本就没有道德底线。而且存在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就是后任否认前任。在技术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方面,自己就是高大全,听不进专业技术人员的客观、公正的技术观点,不懂自然规律。直接后果就是客观上坑农、骗农、害农。而上级部门却不追究责任。如闫家店村的100亩冬枣就是某个领导强制引进栽培的,经过5年以后不得不改接别的适合当地环境的品种。
2、解决措施
2.1 按照新品种推广程序进行:县(市)职能部门有责任、有义务为当地的果农引进新品种进行指导,按照新品种推广程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要进行逐步筛选。果树新品种推广的程序,首先做好品种试验。其次由县(市)的职能部门进行试验栽培,然后确定适生区,最后推广到适生区域,这样就可以避免因品种不适合当地的环境条件所造成的损失。
2.2 选择适合当地环境的品种:环境是制约优良品种优良性状发挥的主要因素。在选择栽培品种前,首先要了解该品种选育地的气象环境、土壤性质、水质等各种因素;其次了解你想栽培品种在选育地的表现是否和准备栽植品种的气象环境条件、土壤环境、水质状况等与选育地相同或相似。所选品种必须适应准备栽植建园地区环境。还有一个要考虑:就是选择品种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市场需求为目标,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商品价值。
2.3 客观评价果树新品种:任何一个果树(包括新品种)品种既有优点、也有缺点.如红富士苹果虽然具有果肉清脆、汁液丰富、口感好、耐储性强等优点,但是容易发生轮纹病、腐烂病、炭疽病,而且抗寒性较差。所有培育的新品种都有一个适宜其生长的区域,超过范围则表现不出优良性状。盲目追求新奇特只会增加经营成本,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果树新品种要与当地主栽品种进行全面、客观对比之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2.4 因地制宜发展主栽树种,适量引进新品种:要根据当地的气象、土壤、水质条件,因地制宜的选择主栽树种。在迁安北部片麻岩地区要以板栗、苹果、桃为主栽树种;西部、西南部等石灰岩地区以核桃为主栽树种;沙地区以梨、桃为主栽树种。
2.5 合理配置授粉树:栽植果树一定要合理配置授粉树,否则,忽视了授粉树的配置,将造成果树授粉率不高,影响坐果和产量。配置授粉树要选择花期一致,亲和力强,花粉量大,花粉发育率高,亲缘关系较远的授粉品种。如布朗李系列中的“紫琥珀”自花不孕,栽植时只能配置“奥得远大”;“早美丽”可选配“大李1号”或“黑宝石”;“密恩李”可选“江心李”作为授粉品种。枣、栗子和需异花授粉的桃树,必须选配与主栽品种花期一致的其它品种作授粉树。 授粉树要配置合理。授粉树与主栽品种搭配的比例为:日本甜柿:1:7~8;板栗:1:5~8;布朗李:1:5~6。如果授粉品种本身产量高、品质好,也可采取混栽或等量、半量栽植。对于已栽植果树,但没栽授粉树的果园,可采取嫁接换种的方式进行。
2.6 专业技术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行政领导要按客观规律办事,不要行政干预:有的时候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为了在推广果树新品种获取高额回报,不顾客观实际无限夸大所推广品种各种优良性状,再和一些行政人员相互配合,强制所辖的某些村庄或其他单位栽植所推荐的树种。如:清香核桃从2003年在我地区开始推广,其公司的一些人许以高回扣。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和一些行政人员利欲熏心,夸大其词,甚至说比辽系核桃还抗寒,结果在2009年遇到50年不遇的低温,六七年生的清香核桃根部以上发生大面积冻害,刚刚结果就大部绝收。
3、果树品种选择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果树品种选择及苗木购买是果业生产的关键所在,果农不仅应从市场效益、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生态适应性等宏观角度,而且应从品种搭配(早、中、晚熟品种、鲜食与加工品种)、农事操作与管理成本等微观角度进行综合考虑 。
3.1 选择果树品种要警惕商业“炒种”:种果效益是种果核心问题,既要考虑当前目标市场的行情,又要预测未来几年的市场风险。前些年果业领域出现的“提子热”、“银杏热、“黑李热”、“油桃热”,其中不很多是商业“炒种”行为。一般经历这样一个循环:当前果品价格特高——炒种者迅速推出大量价格高且不符合繁育规程的种苗――大量种植管理户跟进购买发展――果品滥市。很明显,各种“炒种”的最终结果,便是育苗户狂赚,而果树种植户则血本无归。最简便的应对方法,就是一看种苗质量和价钱,二看市场容量。
3.2、选择果树品种要考虑品种的生态适应性:生态适应性是指经过引种驯化后,品种完全适应当地气候环境,园艺性状和经济特性等指标符合品种推广要求。因此,确定品种之前应先看专家的引种报告,应实地察看当地的品种展示圃(品种示范园),从而判断品种是否符合生态适应性要求,切勿盲目引种。
3.3 选择果树品种及购买苗木要研究当地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果业产业政策主要是指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布局(国家产业政策),各地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果树产业发展的政策(地方政策),以及原产地产品保护及种苗管理法律法规等。果农种果之前要向当地果业部门咨询以上这些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优先选择符合当地产业政策的主导产业品种,推广的品种必须是通过省级以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品种。政府部门会定期推出一些主导品种让果农选择。
选购种苗时,应向育苗户索取“三证”(育苗许可证、苗木合格证、植物检疫证)和签订苗木购销合同,这不仅是维护购苗者的合法权益,也是苗木管理的法定要求。引种须经过农业(果业)主管部门批准,苗木不能带有外来有害生物,并且要隔离试种,切不可图新鲜,给整个产业带来无穷后患。选购果苗要用无病毒容器苗。无病毒容器苗不仅成活率高、生长快、管理成本低、增产30%以上,而且是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3.4 选择果树品种要考虑品种间合理搭配 :主要从当地整个产业的早、中、晚熟品种结构入手,一般来说,早熟、中熟、晚熟品种的比例应达到3:5:2,早熟品种提前上市,卖价较高;中熟品种占整个产业的主导地位;晚熟品种产量较高,可延长供应期。另外,加工与鲜食品种要合理搭配。但具体到某个果园,就应种植管理1―2个品种,千万不能多品种混种,目的是为了方便管理与降低生产成本。(农林分会 刘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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