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科协〔2020〕4号
各县(市)区老科协,市老科协各分会:
根据河北省老科协《关于继续推进老专家工作站建设 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和企业创新行动的通知》(冀老科协〔2020〕8号)精神,经市老科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唐山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的选建工作。现将《唐山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做好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的考察选择和申报推荐工作,每个县(市)区限报1至2个。于8月31日前将《唐山市专家工作站申报表》一式两份上报市老科协秘书处。
附件:《唐山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唐山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2020年7月6日
附件:
唐山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充分发挥唐山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简称市老科协)的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挖掘和凝聚老科技工作者的人才资源、科技资源,组织老专家在保持身心健康的同时,紧密围绕唐山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做贡献。按照省老科协的安排和部署,唐山市老科协拟从今年开始逐步在全市条件成熟的科技园区(村、场)、企业实体、科普基地等选点建立“唐山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现制定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唐山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的性质: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是唐山市老科协联合直属分会和各县(市)区老科协,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生态园区、特色产业优势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等,建立的非独立法人的专业服务机构,是市老科协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和“科技助力企业技术创新行动”而搭建的公益性工作平台,是集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普基地建设为一体的农村科普阵地。从而彰显老专家的作用,提高老科协组织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二条唐山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建站的基本原则: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实体为依托,项目为重点,服务为宗旨,实效为根本”为建站基本原则。目的是充分发挥老专家的作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量力而行,为助力“乡村振兴”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 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选建须具备以下条件:(1)资质完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生态园区、特色产业优势区、农民(种植、养殖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科普示范基地或其他经济体独立法人;(2)主导产业优势和基础明显,有科技人才和科技项目需求;(3)区域特色产业规模大、优势明显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示范引领效果显著;(4)领导班子坚强团结,有一定经济实力,能够为老专家提供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5)日常工作运行要做到:有协议约定、有实施方案、有预期目标、有重点项目、有技术支撑、有负责及分管专家、有固定办公场所。
第四条 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的人员组成
(一)首席专家和专家工作站站长。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建立和实施首席专家制度。首席专家由市老科协直属分会、专家服务团或各县(市)区老科协推荐,共同研究确定。专家工作站站长必须由首席专家兼任或提名。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站长必须是老科协组织成员,且必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专业技术优势和实际工作经验,并在市级以上本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威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老专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县(市)区老科协选聘具有真才实学、经验丰富、专业对口、素质良好的老专家若干名作为工作站专家成员。县(市)区级老科协选择参与专家工作站的老专家要向市老科协报备。
(三)联系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市老专家工作站由建站县(市、区)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主要负责收集当地产业基础资料和专家所需的有关项目资料;负责与老专家保持工作联系;如实反映试点村群众的科技需求,协调处理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务。
第五条 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工作机制:根据技术创新和“乡村振兴”发展需求,坚持以“三个导向”为原则,即坚持需求导向,理清合作对象的科技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坚持效果导向,确保科技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在具体工作中要考虑老专家的特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第六条 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管理机制:由市、县、乡(镇)老科协共同创建、共同管理。其中,市老科协负责宏观管理,主要进行统一部署、考察验收、命名授牌、选派专家、指导检查及提供专家工作站所需的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各县(市)区老科协负责对建站工作和实施项目进行考察、推荐、规划、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并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负责对建站工作进行选点、申报、协调联系、下情上达、活动指导、抓好落实等。乡镇老科协主要是负责协调联系试点,对实施项目抓好落地落实;各工作站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任务和专家的分工,组织做好项目对接、技术服务、年度工作总结和日常事务管理等。
第七条 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的申报、审批、命名和授牌:
(一)申报:依据对科技园区、企业实体、科普基地的考察情况,对具备条件适宜选建为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的基地和实体(园区),由各县(市)区会同乡(镇)老科协向市老科协填写“唐山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申报表”(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上报市老科协秘书处。
(二)审批:市老科协对申报的拟建工作站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考察,然后提交会长办公会议审核,经审核同意建站的,按程序通知合作对象,由其做好筹建工作,并由市老科协与合作对象签署《科技合作协议》,确定合作关系。
(三)命名和授牌:待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合作对象按要求做好有关筹建工作、签署《科技合作协议》之后,再与所在县(市)区老科协商定专家工作站的命名、授牌的时间。
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实施弹性滚动管理机制,对履职成效差、作用不明显或有欺诈作假现象的,一经查实随时摘牌除名。
第八条 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老专家开展有关科技考察和调研献策等科技活动;
(二)组织对科技合作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三)根据需要为当地群众举办技术培训和科普报告活动;
(四)承接合作对象委托的发展规划、项目论证、工程设计等;
(五)完成市老科协和所在县(市)区老科协要求的科技服务工作;
(六)组织工作站专家更新专业知识,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自律,恪守职业道德。
第九条 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的奖励机制:
市老科协将对市专家工作站的工作情况开展不定期的考评。对实施项目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授予先进工作站,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老科技工作者优先推荐为河北省老科协“老骥伏枥贡献奖”和“中国老科协奖先进个人”候选人。县(市)区老科协也要对工作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将每年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与合作对象的合作周期为2年,合作期满若需延长时间须经双方商定并重新签署相关协约。
第十一条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建站选建申报工作由相关县(市)区老科协填报《唐山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申报表》(附表1)和《唐山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专家备案表》(附表2)报市老科协,市老科协审批确认后与合作对象签署《科技合作协议》,协议书由市老科协秘书处另行拟定。
第十二条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合作期间,任何个人不得以市老科协或以专家工作站的名义另行开展营利性的活动,如遇违规违纪,后果自负。合作期间,各级老科协组织不承担合作对象的任何经济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解释权归唐山市老科协秘书处。
2020年7月6日
附表1:
唐山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申报表
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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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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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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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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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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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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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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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单位的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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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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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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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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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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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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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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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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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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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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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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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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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单位
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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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单位建立时间、注册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济效益、创新情况和科技需求等)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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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填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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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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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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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老科协或市老科协分会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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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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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会长会议审议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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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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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承建单位指科技园区、企业实体(或试点村、场)、科普基地。
制表:唐山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秘书处
附表2:
唐山市老科协专家工作站专家备案表
建站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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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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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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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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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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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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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承建单位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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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承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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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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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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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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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的
专家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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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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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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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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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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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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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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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项目进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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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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