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关工字〔2021〕5号
各县(市)区关工委、老科协: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老科协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决定开展“争当热爱科学优秀学生,创建科普育人示范学校”活动,方案如下。
一、 活动主题
爱党爱国爱科学,立志成才作栋梁。
二、活动安排
1、开展“学习百年奋斗史,争当合格接班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队日活动。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
2、组织“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征文比赛。各县(市)区组织实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
3、举办科普育人专家讲坛。邀请国家老科协、国家地质博物馆、省老科协、市关工委、市老科协的专家作科普育人报告,由各县(市)区选定专家和题目、确定讲座时间地点,市老科协秘书处统一协调安排,全年进行。(专家名单和讲座题目另发)
4、推动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市老科协法律分会负责安排讲座内容和巡讲专家,各县(市)区确定讲座时间地点,市老科协秘书处统一协调,全年进行。
5、组织环保科普图片巡展。由市老科协生态环境分会负责内容设计、印制图片,市老科协秘书处下发,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全年进行。
6、开展原创特色科普活动。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全年进行。
三、活动表彰:
1、评选科普育人示范学校。市关工委和市老科协印发《科普育人示范学校标准》,各县(市)区按照《标准》推荐1所学校,经过现场考察评审,确定科普育人示范学校,市关工委和市老科协统一授牌, 2021年10月完成。 (《标准》附后)
2、辑印《科普育人示范学校巡礼(第一批)》文集。各县(市)区负责上报科普育人示范学校经验材料,市老科协秘书处负责辑印,2021年11月完成。
3、评选热爱科学优秀学生。各县(市)区自行评选10名热爱科学优秀学生,上报市老科协秘书处,市关工委和市老科协统一颁发证书和奖品,2021年7月完成。
4、评选“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 优秀征文。各县(市)区上报优秀征文20篇, 市关工委和市老科协辑印成册,统一颁发证书和奖品, 2021年7月完成。
四、活动要求:
1、密切合作,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关工委、老科协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组织好“争当热爱科学优秀学生,创建科普育人示范学校”活动。老科协各有关分会、各县(市)区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在市老科协秘书处的统一协调下,确保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2、创新思路,突出特色。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特点,贴近学校和学生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要创新活动形式,各县(市)区至少要有1-2项原创的、有特色的科普活动,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原创特色科普活动作为“科普育人示范学校”考察评审的必备条件和加分项目。
3、培树典型,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动脑筋、下力气、创特色,扎扎实实的把“科普育人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开展起来。市关工委和市老科协做好专家科普育人报告的准备工作,市老科协有关分会为各县(市)区提供相关活动支撑。市关工委和市老科协在适当时候召开现场观摩会,交流经验,共同提高。各县(市)区、各分会要注意积累保存创建活动的文字、影像资料。动态信息要及时报市老科协秘书处。
附:《科普育人示范学校标准》
唐山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唐山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2021年4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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